高雄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招收轉學生簡章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47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204670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學校(高職部)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

 

()二年級學生曾參與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以下簡稱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年級學生曾參與107學年度高中職特教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報名截止日期:10962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為利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轉知家長可先行至各開缺學校網站,瞭解其綜合職能科設置服務群科別及學分數。

 

五、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有關業務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李科員姿玲(07-7995678分機3082),若對報名收件作業有相關問題,請洽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教組賀信融組長(07-3848622分機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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